一,
最近听到两个家长对我讲他们的孩子如何孝敬自己的故事,听得心里酸酸的,还勾起了我自己的一些往事,写出来与大家共忧:
第一个故事是中国儿子的故事。这个农民的孩子大学毕业不久,父亲突然过世,办完后事,儿子对当农民的母亲说:“妈妈,我已经毕业工作,你跟我来北京住吧,我已经能够养得起你……”
另外一个是美国女儿的故事。这个女儿的父母一辈子从事低收入工作,精心培养女儿,女儿医学院毕业,刚刚拿到医生执照挣钱就远远超过父母。女儿说:“爸爸妈妈,你们不必为未来担心,我很快就会挣更多钱,你们再也不用为金钱操劳了……”
这两个故事讲述者我都很熟悉,他们的子女我也很熟悉。但这种对话,从这两位长辈朋友口中说出,还是使我无比的感动,让我重温了人性中最真实和动人的一面。
二,
1997年初夏,我回新东方刚刚一年多,整个事业还没有起色,收入更无保障。小妹妹从家乡来到北京,我热情地接待了她,处处努力搞“形象工程”,在妹妹面前彰显哥哥的成功,而且我做得还很到位,使妹妹真的为我感到宽慰,以为我真的很“成功”。
于是小妹妹就讲了爸爸妈妈的一大心愿:大妹妹大妹夫陪着父母很多年,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们。现在家里要装修房子,有一定积蓄的大妹夫已经在出钱出力、大包大揽,要把这个新家装修好。父母虽然为如此孝敬的女儿女婿高兴,但当然还是希望能够更多分担装修房子的金钱开销,更希望他们唯一的儿子也能够为这项安居工程做点贡献,为这座他们计划安度晚年的居所出钱。这样,父母住在儿子女婿共同打造的房子里,幸福感会更加全面深入。
当时父母需要五万人民币。我虽然没有这么多余钱,但立即表示没有问题。钱寄回家后,小妹妹来信说爸爸妈妈开心得要命。辛苦劳碌了一辈子的父母,终于能够每天在儿子为他们贡献过的新房子里,像婴儿般熟睡——甜蜜安宁得如同四、五十年前,那个在他们怀抱里熟睡美丽的男婴——即我老人家。
三,
我的家乡江苏泰兴,长辈们提到子女时,经常会自我调侃的语调说:“唉呀呀,没得果子吃,只要果子花”。“花、话”同音,父母们的意思是子女即使不能在物质上孝敬他们,也希望子女能经常回家问候、看望父母、表达爱心、奉献敬意。
父母之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爱。但当父母逐渐衰老,丧失劳动能力,而父母又缺乏生活来源时,子女的金钱和孝心,就成为哪怕最无私父母们最基本保障和最强烈期望。经济上没有保障的老年人,他们的脆弱无助,不亚于襁褓中的婴儿——还多了一份婴儿没有的心理恐惧和苍凉。在社会还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健康医疗、抚养体系时,父母最后的希望在子女,子女最高的人伦是赡养。
我不会在这里宣传一种子女放弃独立人格的二十四孝。家长专制和子女孝敬是两回事。对子女干预太多的家庭,往往是不幸福的家庭——子女长大了往往也不够成功幸福,父母年老了在精神物质上从子女那里得到的,往往会更少。
任何父母,对子女都会有所期待。贫穷的父母,对物质需求更加紧迫;中产的父母,对精神期待稍加侧重。富有的父母,对子女人生幸福更加关注。但无论父母贫穷富有,子女都应该把父母的期待放在心里,在考虑自己生活规划的时候,把父母的面包(精神与物质),放在一个篮子里考虑。这是社会财富还不够殷实、安全保障不那么完善的中国,必须崇尚的道德伦理。
据说人类是所有生物中唯一会笑的动物。“笑、孝”同音,我相信人类也是所有生物中唯一懂“孝”的精灵。我最爱看有关动物生活的电视节目。动物世界里,只有母亲对子女舔犊情深的呵护,舍命相争的保卫,而从无子女对衰老父母磕头请安、汇款买房的回报——《狼图腾》据说写透了狼家的生活习俗,里面有小狼给老狼买脑白金过年的数据吗?
孝敬父母是子女的神圣职责和最高人伦。但子女千万不要因此以为父母有权对成年子女的精神和物质生活刻意横加干涉。新时期的孝道,假如有的话,应该是建立在子女独立人格、自由意志基础之上的孝道。婚姻自主、职业自主、教育自主、人生自主,是子女的天赋人权,也是父母应该和必须给子女刻意打造的幸福人生基础。这样,中国社会就会在今天这个特定历史阶段,和谐地走向一个充满无限希望与幸福的未来……
五,
当我这个出息不大、晚年成才的儿子把那厚沓沓的几万块钱——而不是一本骗父母高兴的可怜的《读者文摘》——汇到父母手中时,父亲的笑容,母亲的眼泪,是我能看到人类所有表情中最甜蜜的流露。
当我这个晚年成才、努力出息的儿子把那厚沓沓的几万人民币从邮局汇出时,经历了思想斗争,修改了消费计划的我,感受了人生另一种最大的幸福感——活着给他人——父母亲人带来幸福欢乐。
去年以来,随着新东方在纽约上市,我有了底气为自己的母校和其他公益事业做一些捐赠。每次捐赠,我都要求对方千万不要在媒体宣传——结果还是憋不住在这里炫耀,“人不能这么无耻!”——每次捐赠前,我都想,哇,这些钱,可以去多少次迪斯尼乐园!但每次捐赠后,我都像刚从迪斯尼乐园归来那样,心里感到无与伦比的满足。虽然我的捐赠只是沧海一粟,但从受赠者欢乐的眼光和欣慰的笑容里,我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获得了最高实现!
“获得”是一种幸福,但“给与”,更是一种如此强烈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