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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报道
十多年前,正是这个女孩把读者上一篇关于<驰名的蓝雨衣>的COHEN故事寄来<环球音乐网>。
可就在今天下午,夕阳西下,我们在静静地广场上觅食,回头看见一位老者,着黑衣,戴黑帽,瘦小而苍老。他缓缓地走过,和朱老师眼神交错,朱老师一点头差点停止呼吸。老者用好听的英语对Maya说:It’s
a beautiful child! 我也快要窒息:Leonard
Cohen!这个陪伴我度过青春岁月的诗人行者。刹那间我和朱老师彻底崩溃,抽离于现实的种种,像是一位牧师给我们带来心灵的洗礼!
圣人只是在街边停留买一个homemade冰激凌。走了好几米我们回头给他解释,知道他在根特开巡回演唱会,但是他在欧洲太受欢迎,没有票!他职业性地戴上墨镜,说:maybe
our friend can take a picture of us.
朱老师回家说,知道为什么他还唱歌?因为他穷,需要演唱会支撑他的生活。欧洲巡演只唱1小时,70到100欧,这种人听一次少一次。
我突然觉得其实在困境中我们也得到很多帮助:Hilde,
Sofie,Omar.阳光下Leonard如我孤独而渺小,很想挽起他,dance to the end of
love!
没收腹 Leonard Cohen in Ghent August 19
2010
1934年,Leonard
Cohen出生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一个犹太中产家庭,在他9岁时父亲(一个服装商)就去世了。13岁时,他第一次拿起吉他,目的是为了给某个女孩留下印象,但在一两年后,他就开始在当地的咖啡馆演唱自己的歌。后来,Cohen就读于McGill大学,主修英文。17岁那年,他组建了一支叫做the
Buckskin
Boys的3人西部乡村乐队,同时,他开始写诗。当第一本诗集在1956年出版时,Cohen还是一名大学肄业生。
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经历过一小段节衣缩食生活之后,Cohen获得了一笔家族遗产使他可以过得很安逸。而他,也毫不犹豫地过上了这种生活:沉湎女色,服用兴奋剂(当时还是合法的)以及周游世界。Cohen开始在欧洲旅行,最后在希腊的一座岛上落脚,和一个女人与她的儿子一起生活。在希腊的7年时间里,他写了两本诗集和两部小说。如今,每本书都已卖出了超过100万本。
但是地中海的温暖阳光并不能平复Cohen躁动不安的心。“在写书的时候,你不得不呆在一个地方,”1988年他接受《音乐人》杂志采访时说,“当你写一本小说的时候,总是希望一些东西包围着你。你的生活中需要一个女人,充满了美酒佳肴,而且最好还有孩子们,以及一个干净整洁的地方。而我已经拥有了这些,然后,我决定成为一个唱作人。”离开了舒适的家庭式生活之后,他回到美国,在音乐重镇纳什维尔附近安顿下来,准备开始他的音乐生涯。当时已经开始走红的民谣女歌手Judy
Collins,翻唱了他的“Suzanne”,结果大受欢迎,成为电台热门歌曲和她最流行的代表曲目之一,于是她说服Cohen一起参加民谣巡演。在1967年夏天的纽约新港民谣节期间,Cohen首次登台亮相,并在CBS电视网节目上演唱自己的歌曲并朗诵了诗作。
Cohen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签约,于1968年初出版了他的首张唱片《The Songs of
Leonard
Cohen》,尽管制作简单、内容抑郁(可能也正因为是这样),它在那个民谣盛行、唱作人风潮刚刚开始兴起的时代马上就大热起来,成千上万的大学生都买了这张唱片。像“Suzanne”、“Hey,
That抯 No Way To Say Goodbye”、“So Long, Marianne”和“Sisters of
Mercy”这样的歌曲使已经34岁的Cohen成为了流行乐坛新偶像。
唱了半个世纪,他似乎仍没有明显的疲惫。只是,他平静得有些可怕,让人后怕。那会是我们每个人的未来吗?这位智慧的老人,用平静向我们演绎着一种在乱世中安全求生的方法,他借助歌声向我们讲述一个个坚毅或清亮的故事。那股平静势不可挡,能量无敌,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能够压制它。他此刻的平静让我们重新回忆起他在过往40年里那些永不迷失的歌。毕竟,我们的生活中真正属于生动的迹象并不很多。
只要Cohen愿意,他唱到90岁也是没问题的。
只要经济依然继续平静地萧条下去,纪录就会一次次打破。
只要民谣没有过时,舞台一直会等待故事的延长播出。
邱大立
1.去年他在西班牙巴伦西亚开唱时突然晕倒,是,他已经76岁了,属于看一次少一次那种。照目前的形势,他很难来中国开唱,所以到了周边国家柬埔寨,也要去看。
2.作为流行音乐史上被诠释最多的人,猫王上世纪七十年代就挂了,而这个家伙居然还年长一岁;列侬,嗯,他们都着迷过佛教,但利物浦人后期成为政治信徒并且死于非命;麦卡特尼?哦不,保罗爵士现在可是娱乐圈的人。
3.当然还有Bob Dylan和Lou
Reed,他们互为偶像,但Leonard Cohen离我们更近,是心灵上的那种近。
4.他究竟有多重要,他有“摇滚乐界的拜伦”、“悲观主义的桂冠诗人”、“贩卖绝望的杂货店主”、“忧郁教父”和“郁闷王子”等一系列称号,他还有一个花名叫“老来俏”,他50岁之后出的专辑才开始畅销,而且是越老卖得越好。
5.他是天生的绅士,他只穿西装,从某个侧面看,他很像达斯汀·霍夫曼,说得俗一点,他符合一个“老男人控”的所有想象。在歌手和诗人之前,他首先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个体。
6.他唱歌的嗓音很奇怪,不是他的歌迷的人很容易就睡着。有人说像一个风干的橘子皮在唱歌,有人说他一边打呼噜一边唱歌,也有人说他就是一架老旧的低音大提琴,不动声色,超越声色。
7.很多人都翻唱他的歌,国外的John Cale、Jeff
Buckley、Nick Cave、Judy
Collins,国内的齐豫、杨乃文,许多人唱得比他还好听,但没有人能唱出他那种味道。
8.据Leonard
Cohen档案库统计,《Hallelujah》自1984年发表以来,已有157种翻唱版本。他自己都没怎么拿过唱片榜冠军,却有人通过翻唱他的歌夺冠,这首歌还曾经在温哥华冬奥会上唱响。
9.许多人都是通过《天生杀人狂》里的那首《Waiting For
The Miracle》才开始认识他,然后从他那里学会更加成熟的情书用语。
10.他出过9本诗集,两部小说,他是整个音乐界(包括古典音乐)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没有之一。多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Bob
Dylan,都没有他在严肃文学的地位。他直接提升了摇滚乐迷的年龄、阅历和文学水准。
11.上世纪50年代,他是个先锋诗人。60年代,他做了民谣歌手。70年代,成为过气歌手。80年代,他“落伍”地搞起了摇滚。而到了90年代,他决定去做和尚(法号“寂堪”)。到了新世纪,他回过神来,继续前行。
12.他侧身而过光怪陆离的上世纪60年代,目睹沉闷冷肃的70年代,旁观浮华洋溢的80年代,躲避乏味空虚的90年代,他不是什么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他是深刻的个人主义者,坚定的自我中心主义者,他超越时空。
13.单纯从音乐上讲,他风格多样,从木吉他民谣到电子流行乐,从乡村音乐到摇滚乐,他都试图做到简约而不简单。但他的歌词只变过一种风格,就是从过去考究的抒情变成“干巴巴”的幽默。
14.他的诗写得有多好,可以去问北岛,因为据说即将推出的他的《渴望之书》,北岛翻译了15首。他的小说《大大方方的输家》内地曾经引进过,但终因译笔粗陋,封面龌龊,无人喝彩。
15.他是偶像的偶像。我们在无数次引用“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的时候,不要忘记Kurt
Cobain曾经在《Pennyroyal Tea》里这样写道“下辈子我要做Leonard Cohen,像他一样,永恒叹息。”Neil
Young解决的是这辈子的问题,而他的老乡解决的是“涅槃”之后的问题。
16.他的诗,他的歌,他的人,被无数人无数次阐释,但是永远阐释不完,他当得起所有赞誉。庆幸摇滚乐或者流行音乐界还有这样一个人物,可以抹去所有浅薄和从俗的羞耻。
17.他写爱情,写死亡,写灵与欲;他是情圣,他不是情圣;他是小资,他不是小资,他是老资。在他面前,所有动不动就被称为“游吟诗人”的华语歌手都该撒泡尿照照。
18.他的歌不算好听,能够担当K歌重任的只有《Suzanne》、《Hallelujah》、《Sister of
Mercy》、《I'm Your Fan》、《Famous Blue
Raincoat》等少数几首,他不是用来K的,当然你能K他的歌,或者说明你很有品。文艺不文艺这样的话,是因为你做不到。
19.他是真正的老嬉皮,参加诗歌圈子,和艺术家混在一起,有了点钱就到处流浪,到希腊小岛上去生活几年,除了写诗还写先锋小说,去古巴和妓女老鸨一起泡酒吧,到纽约住切尔西旅馆,和乔普林上床,追求妮可和琼贝兹,30多岁了,为了钱去出唱片。
20.因为佛教和诗歌,他曾经写信给中国读者——“年轻的时候,我和我的朋友就敬佩中国古代的诗人,喜欢读他们的作品。我们有关爱情与友谊、饮酒与分离,还有诗歌本身的种种观念,都深受那些古老诗篇的影响。过了一些岁月之后,我皈依了佛门,每天都孜孜不倦地学习临济宗那些令人激动的经文。亲爱的读者,由此你可以理解我的庆幸心情,浅薄如我,竟有缘栖息、受惠于你们传统沃土的边隅,哪怕是短暂的瞬间。”
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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