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文章:
解决大学生就业,不能采取抢低学历人员饭碗的思维
(2010-09-12
05:43:4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9月10日发表了我国第一本专门阐述人力资源状况和政策的《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今天表示当前中国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性矛盾非常突出。今年高校毕业生预计将达630万人,全年需要就业的人员将达2400万人左右,目前只能安排1200万人就业。(新京报9月11日)
今年7月21日,教育部公布,截至7月1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72.2%。如果以此数据计算,今年大学生已落实就业人数为454万。那么,在已安排的1200万就业人员中,746万为除高校毕业生之外的其他人员,这只占其他人员(2400万-630万=1770万)的42%。
面对这样的数据,高校毕业生也许还是要幸庆自己上了大学,就业情况要远好于初高中毕业生、城镇下岗人员等,总体比例要高出30个百分点。这也表明,在整体就业形势不乐观的情况下,我国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工作,起到了一定的“实效”。
可是,如果从平等就业角度看,上述数据却令人忧虑。一个问题是,政府部门在高度重视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时,是否有意无意挤占了其他人员的就业机会,而在全社会关注大学生就业的语境下,一些明显不利于低学历人员、社会人员就业的措施,却被舆论纵容了?——近年来,社会舆论很关注大学生群体内部的就业平等问题,比如学历歧视(用人单位重视硕博,超过本专),性别轻视、健康歧视,但对于大学生与非大学生的就业机会问题,却似乎关注不够。
有一些推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措施,确实存在挤占原有低学历、社会人员就业岗位的“嫌疑”,比如,大学生做社工;企事业单位提高招聘的学历要求,将本可以初高中毕业生就可胜任的工作(淘粪工、卖猪肉),提出学历要达本科、硕士的要求;政府机关公务员招募,高中毕业生根本没有份;等等。这在坊间被命名为“学历高消费”或“学历浪费”,传递的意思是大学生不值,但却忽视了另外的问题,即低学历的人,就业更为艰难。
这种情况其实是高学历学生与低学历社会人员抢饭碗——如果由于大学生的进入,岗位的内涵发生变化,这还可从提到工作水平、行业文明程度理解,而假如大学生的工作与以前初高中毕业生的工作完全一样,那么,这实质是对大学生和低学历社会人员都不利的结果——或者说,近年来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工作轰轰烈烈,但不少却不是做的“增量”文章,创造对大学生就业的有效社会需求,而是从现有蛋糕中瓜分更多给大学生,以“回报”他们四年的精力和学费投入。其间,为了鼓励大学生去吃这块“蛋糕”,有关部门还出台优惠政策,教育他们做“普通劳动者”。这造成教育的贬值、教育观与人才观的错位。即便读大学,有学生追求的不是提高能力,而是获得一纸还能略派用场的证书。
面对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作为政府部门,不应该单单关注某一群体的就业,而是应该关心全民就业,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以公平为底线,就可以避免为了一个群体的利益去减损另一个群体的利益的事,保障所有就业者的权益——有关对大学生群体的优惠政策,恰是对另一些群体利益的减损——这样,抓就业工作,就将转变思维,将努力扩大劳动岗位的供给,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协调就业市场出现的结构性矛盾,由此形成教育与就业的良性发展。近年来之所以出现“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高考热”与“弃考热”同在的现象,与大学人才培养的定位模糊、用人单位的需求不明、各种层次的人才抢同一类型岗位密切相关。
就大学生就业来说,解决每年超过600万学生的就业,到基层与农村的思维,难以持续。最重要的还是发展能容纳更多大学毕业生的服务业——我国服务业只占GDP的40%,而美国这一数据是80%——如果服务业不发展,那么,大学生,尤其是硕士生、博士生的培养绝对不能保持现在这样大的规模(2009年全国招收研究生达到51.09万人),保持如此大的规模,要解决他们的就业,必然的结果是以不公平的方式,去挤占低学历人员的就业岗位,得到高学历人才也不愿意得到的结果;从现在高校发展的态势看,减少规模几乎不可能,那么,有关部门必须重点考虑形成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